主要城市站点:浙江 广东 北京 上海 湖北 黑龙江 安徽 河南 重庆 辽宁 山东 福建 湖南 吉林 陕西 江西 山西 河北 天津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甘肃 青海 宁夏
教师招聘 在线招生 留学中国 外教网 教育产业
首页 教育资讯 |  教育黄页 |  教师频道 |  学生频道 |  幼儿教育 |  中小学教育 |  大学教育 |  教育商城 |  和谐教育 |  联盟报 |  教育博客
  大学信息 | 招生招聘 | 求职就业 | 教育考试 | 勤工助学 | 大学生维权岗 | 活动与实践 | 大学生创业 | 大学生论文 | 大学生辩论堂 |
  教育联盟 → > 大学教育 > 大学生创业 > 创业政策
  创业政策

陕西省两类人创业三年内不用交税

文字来源:青年创业网 作者:  时间:2008-1-4 15:54:31 评论(0条) 字体:[ ]

      陕西省日前出台了对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对其免除3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应收取的费用。
 
    据规定,除国家限制的建筑、娱乐、广告等行业外,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除2006年至2008年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是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也免缴以上费用。
 
    此外,对于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交通和统计部门要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等17项收费项目也将予以免除。
 
    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还将免交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相关链接
 
 
热点资讯  
                首页 | Eduunion.org | 大事记 | 网站声明 | 媒体合作 | 联系我们 中国教育联盟 欢迎您的加入!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联盟 客服电话:0571-56778280
浙ICP备06029756号 网络实名:教育网联、教育网盟教育网址大全
通用网址:中国教育联盟 传真:0571-56778285 E-mail: job@teach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