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大学生维权 自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自我国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自我国立法制定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5,每年的3、15就和消费、维权、打假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有了法律、有了制度的规定,消费、维权、打假也就有了保证,可是我们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仅有这些就足够了吗?当然不是,我们更需要的是自觉地维权意识、维权行动。 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眼中或许只有麦当劳、肯得基、可口可乐,却不知有消协、消法,只知消费却不懂维权,为什么呢?难道是我们的受教育程度还不够高吗?那同样当然不是。郝劲松,恐怕是近来媒体暴光率最高的在校大学生了。这个连提五场发票诉讼、仅仅因为火车站出售物品拒开发票就敢于把“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等“中央部委”推向法庭,这个被《china daily》誉为“维权战士”的年轻人,大家很难想象,他的大学本科竟是化学专业,仅凭自己学的一点法律专业知识就敢于去触及国家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敢于用自己的维权行动去证明,我们合法权益的维护不是靠施舍,而是靠我们自己去争取。 我们生活中有太多太多不合理却被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太多明知不公平却懒得去“较真儿”的事情,而我们大学生好像也失去了本该属于我们的精神风貌,中国几千所高校,中国几百万大学生,绝大部分都曾乘过火车,都在火车上买过物品,可谁曾像郝劲松一样去要发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没有了鲜明的是非观念,在很多人看来是是非难辨的事情,我们没能像郝劲松一样去打破砂锅,刨根问底,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少了无所畏惧的精神,我们没能像郝劲松那样敢于向整个行业的行规提出挑战,神经越来越麻木;更主要的是我们丢掉了那份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郝劲松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所提诉讼大部分却是公益诉讼,充分在行使着一个国家公民的社会权利,而我们自己呢,同为大学生,我们尚且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知甚至不懂维护,更怎去谈维护社会公益呢? 我们惊叹于郝劲松的作为,他用他的维权行动证明,在我们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转折点,都有我们大学生的声音和行动。他也因此成为2005年1月由《环球财经》和新浪网联合评选出的“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是大受尊崇人物”唯一榜上有名的在校大学生。 有人说郝劲松是出风头,是为了得到媒体和舆论的关注;更有很多机关部门害怕遇到郝劲松这样的“出头之鸟”,称它是一个“麻烦的制造者”;可是我们想一想,我们为什么每年都大喊“维权”、“打假”,但却每年都还有这么多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呢?是的,原因很简单,我们社会缺少更多像郝劲松这样的“麻烦制造者”。 年轻一代的大学生,向来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我们需要的是社会感、责任感、使命感,我们不能让郝劲松成为“孤独的勇士”,正如郝劲松所言,“只有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既保护了我们的权益,又真正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