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资助44000名困难学生
省财政下拨资金3800多万元,用于资助我省普通高校、高等职校和中等职校44000名困难学生。至此,我省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一、二、三等,每名学生每年1000元到3000元不等。至此,我省普通高校和高等职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已占到在校学生总数的28%;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90%。据悉,为确保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顺利运行,省财政先后制定了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除对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资助外,我省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主要是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和高等职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把国家奖学金纳入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助范围,资助面提高到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