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确保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
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与建设银行合作,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助学金统一发放工作,广西南宁市通过对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银行代发、直接到人、准时足额”的管理模式,确保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是实行专户管理。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指标,提出用款计划申请,市财政局审批后,将助学金统一划入助学金专户。
二是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建设银行给予免收年费、工本费等优惠政策,免收各项费用近40万元。每月银行代发助学金发生的手续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在项目支出中单独列支。
三是明确发放时间。南宁市属各中职学校于每月28日前将下个月的《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报送到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送达代理银行,代理银行于每月8日前将当月助学金划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内,遇到节假日可以顺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平均分摊发放,每月发放150元。
四是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由于中职学校普遍存在学生补录和流失的问题,每月受助学生人数增减变动比较频繁,针对这一问题,管理部门实行了月报制度,要求学校于每月28日前将本校受助学生人数的增减变动情况以明细报表的方式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据此作为下个月发放助学金的主要依据。
五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向代理银行发出划款指令,在确认代理银行已经将助学金划到学生银行卡后,马上通知学校,由学校即刻将划款信息反馈给学生。此外,还对银行卡的遗失和损坏处理、账务处理等工作环节一一作了明确的规定。市资助办的业务电话向学校和学生公布,随时接受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