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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政策

陕西省应届毕业生西安落户政策

文字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时间:2007-12-28 12:54:56 评论(0条) 字体:[ ]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陕西省人事厅下属的具有政府人事工作职能的正规化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当你们即将毕业离开学校踏入社会之即,人才服务中心可以为您提供的专业化人事代理服务,会给您的就业和发展带来支持和帮助。现将你们最关注的有关毕业后档案管理、落户等有关政策及办理方法解答如下:

    一、国家统招毕业生落户西安办理程序:

    1、毕业生通过各种方式找到接收单位(陕西省或西安市工商局注册并属西安市辖区内的单位);
    2、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
    3、接收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4、人才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交毕业生本人返回学校加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院系公章后,将协议书返回人才中心一份。其余由学校、接收单位、毕业生本人各持一份。
    5、毕业后毕业生持报到证(派遣证)、人控卡、户口迁移证、 1 寸黑白大头照片到人才中心报到,由人才中心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二、档案由人才中心管理的优点有哪些?

    1、可自由流动。档案、户口可随工作地点变动自由迁移。
    2、人才中心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具有以下职能:出国政审、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党团关系转接、代办代缴社会基本保险、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等及其它以档案为依据的一系列人事事务;

    三、存在以下情况,欲将档案托管人才中心,户口落西安市的同学,可以持协议书及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办理有关人事代理相关事宜。

    *暂时不找工作,欲在西安院校或外省院校考研或继续学习;
    * 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深造;
    *不想进国有单位,想去外省发展;
    *暂未落实接收单位,愿意在西安市长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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