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城市站点:浙江 广东 北京 上海 湖北 黑龙江 安徽 河南 重庆 辽宁 山东 福建 湖南 吉林 陕西 江西 山西 河北 天津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甘肃 青海 宁夏
教师招聘 在线招生 留学中国 外教网 教育产业
首页 教育资讯 |  教育黄页 |  教师频道 |  学生频道 |  幼儿教育 |  中小学教育 |  大学教育 |  教育商城 |  和谐教育 |  联盟报 |  教育博客
  大学信息 | 招生招聘 | 求职就业 | 教育考试 | 勤工助学 | 大学生维权岗 | 活动与实践 | 大学生创业 | 大学生论文 | 大学生辩论堂 |
  教育联盟 → > 大学教育 > 求职就业 > 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

海南高校毕业生半年未就业有优惠政策

文字来源:新华网 作者:黄晓华 丁光明 时间:2007-12-28 12:58:26 评论(0条) 字体:[ ]

     毕业半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可以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一样的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在就业指导报告会上透露了这一信息。

    据介绍,海南省将把原来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一些优惠政策扩大惠及到高校毕业生。对毕业半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优惠证。毕业生凭优惠证可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为毕业生免费介绍工作,帮助其顺利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将获得由就业部门提供的职业介绍补贴。此外,就业部门还将根据用人市场的需求,为持优惠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培训或培训补贴,帮助其提高技能,获得职业资格证。海南省正在研究从再就业扶持资金中提取相应的补贴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海南省还将制订有关措施,对特困高校毕业生、家庭零就业的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通过“一对一”的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服务。

 
  相关链接
 
 
热点资讯  
                首页 | Eduunion.org | 大事记 | 网站声明 | 媒体合作 | 联系我们 中国教育联盟 欢迎您的加入!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联盟 客服电话:0571-56778280
浙ICP备06029756号 网络实名:教育网联、教育网盟教育网址大全
通用网址:中国教育联盟 传真:0571-56778285 E-mail: job@teachcn.com